地市級的設立標準是什么 地級市由誰批準設立

地級市 , 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,行政地位與地區、自治州、盟相同,屬地級行政區,是建制與地區相同的市 , 由省、自治區管轄 。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,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 。那么地市級的設立標準是什么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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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5萬人以上,其中市政府駐地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0萬人以上;
2、工農業總產值30億元以上 , 其中工業產值占80%以上;
3、地區生產總值在25億元以上;
4、第三產業發達,產值超過第一產業,在地區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35%以上;
5、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2億元以上,已成為若干市縣范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,方可升格為地級市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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